2026夏戀高捷角色扮演大賽

【表演組】比賽規章

【表演組】以角色演繹、內容編排、舞台技巧及整體演出完成度為評選核心。

參賽者可透過戲劇、舞蹈、武打、對嘴、歌唱、名場面重現、音樂劇、角色互動或其他綜合形式,將角色與作品內容轉化為完整的舞台演出。

延長報名時間至 2026 年 8 月 12 日 23:59 為止

初選名單將於 2026 年 8 月 14 日晚間公布

本組 可跨組參加;初選 Cos 照片 不一定要提供比賽當天角色,可提供曾經 Cosplay 過的角色照片作為審查參考。

決賽日期2026年8月23日(日)
活動地點O5/R10 高雄捷運美麗島站內
穹頂大廳舞台
演出時間2分鐘以上
8分鐘以內
參賽方式每組1~12人
可跨組參加
初選方式企劃資料+示意影片
每個獎項獎金NT$10,000

一、活動資訊

  • 比賽日期:2026年8月23日(日)
  • 活動地點:O5/R10 高雄捷運美麗島站內 穹頂大廳舞台
  • 演出時間:每組 2 分鐘以上、8 分鐘以內
  •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2026 年 8 月 12 日 23:59 止
  • 初選結果公布:2026 年 8 月 14 日晚間
  • 報到、彩排、比賽、大合照及頒獎時間:依主辦單位後續公布之舞台流程為準

決賽當日無法到場者,請勿報名。

實際時程如有調整,以官方網站、官方社群及活動現場公告為準。

二、評審介紹

本屆角色扮演大賽【表演組】將由三位評審老師進行專業評選。

三、參賽資格與組別判定

1. 參賽人數

每組限 1~12 人參賽

參賽人數包含:

  • 實際登台演出者
  • 舞者或臨時角色
  • 舞台黑衣
  • 道具或場景操作人員
  • 其他於演出期間進入舞台區域之協助人員

所有實際參與演出、道具操作或舞台調度之人員,均須列入報名名單及人數計算。

2. 個人組與表演組的區別

個人組定位

  • 單人參賽。
  • 30~60 秒的精簡展示。
  • 以角色造型、角色辨識度與短時間展示為核心。
  • 適合走秀、Pose、名台詞、名場面、招牌動作或絕招重現。

表演組定位

  • 1~12 人參賽。
  • 2~8 分鐘完整舞台內容。
  • 著重劇情、舞蹈、演技、歌唱、武打或動作編排。
  • 重視角色互動、團隊合作、舞台調度及整體完成度。

單人亦可報名表演組。但演出須具備完整編排,不得僅以行走、定點 Pose 或單純展示造型作為主要內容。

3. 角色與作品來源

扮演主題不限,包含但不限於:

  • 動畫、漫畫及遊戲
  • 電影、電視及網路作品
  • 特攝、布袋戲
  • 虛擬偶像
  • 原創角色
  • 二次創作或改編作品

原創角色、二次創作或改編內容,須於報名時提供角色設定、故事背景、設計概念或演出說明。

4. 服裝與道具來源

服裝、妝髮、配件、道具及場景可由參賽者本人製作、委託製作、購買或加工改造,不限制製作方式。

參賽者須於報名資料中如實填寫製作來源及團隊實際參與內容。

5. 可跨組參加

本次比賽可跨組參加。同一參賽者可同時報名個人組與表演組,但須自行確認報到、彩排、換裝、集合及正式出場時間是否充足。主辦單位不保證能因個人行程調整出場順序。

四、表演組演出方式

本組須以角色扮演為基礎,完成具有主題、內容及舞台編排的作品。

演出形式包含但不限於:

  • 角色短劇或戲劇演出
  • 舞蹈、宅舞或角色舞蹈
  • 音樂劇或對嘴演出
  • 武打、殺陣或戰鬥場面
  • 名場面或經典劇情重現
  • 變身、召喚、施法或必殺技演出
  • 多人角色互動
  • 遊戲劇情、戰鬥或勝利畫面重現
  • 結合台詞、音效、音樂、歌唱及道具之綜合演出
  • 原創故事或角色演出
  • 其他符合角色扮演及舞台表演性質之內容

舞蹈可作為主要演出內容。宅舞、角色舞蹈、作品歌曲舞蹈或結合劇情與角色互動的舞蹈編排皆可;評審將依角色呈現、內容編排、技巧、團隊合作及整體完成度綜合評分。

展示重點

評審將綜合觀察:

  1. 演出主題是否清楚。
  2. 劇情、動作或編排是否完整。
  3. 角色個性及作品特色是否明確。
  4. 團隊合作與舞台調度是否流暢。
  5. 服裝、道具、音樂及內容是否相互配合。
  6. 是否能完成具有記憶點的舞台作品。

歌唱類演出

歌唱可以作為舞台演出的一部分,但須與角色設定、演出主題及其他表演內容適當結合。

合適的搭配內容包括:

  • 角色神態、動作或台詞演繹
  • 舞蹈及舞台走位
  • 劇情、情境或名場面重現
  • 多人角色互動
  • 樂器演奏或其他表演技巧
  • 道具、場景及舞台效果運用
  • 能呈現角色背景或作品特色之編排

本組不接受僅穿著角色服裝站立於舞台上,從頭至尾完整演唱一首歌曲,且未搭配其他適當演出內容之形式。

若演出主要內容仍屬單純歌唱,缺乏角色演繹、動作、舞蹈、劇情或其他合適編排,主辦單位得要求修改或不予通過初選。

五、演出時間與計時方式

每組演出時間為 2 分鐘以上、8 分鐘以內

演出時間包含:

  • 道具及場景設置
  • 參賽者登場
  • 音樂、台詞及演出內容
  • 謝幕
  • 道具及場景撤除
  • 所有人員完全離開舞台

計時自下列任一情形最先發生時開始:

  • 音樂、台詞或音效開始播放。
  • 參賽者開始表演動作。
  • 參賽者或協助人員進入舞台進行設置。

至所有參賽人員、道具及場景完全離開舞台區域時停止計時。

參賽隊伍應自行將設置、演出、謝幕及撤場全部控制於 8 分鐘內。音檔長度亦應預留設置及撤場時間,不應直接以完整 8 分鐘音檔排滿演出。

時間違規之扣分方式統一依「十一、扣分規範」辦理。

六、初選方式與報名資料

本組採書面資料及演出企劃初選

參賽者須提供:

  1. 團隊名稱或參賽者姓名。
  2. 主要聯絡人及聯絡資料。
  3. 全體參賽人員名單。
  4. 角色名稱及作品名稱。
  5. 參賽者造型照片或預定造型資料;照片可使用過去曾扮演的其他角色。
  6. 演出名稱、主題及內容介紹。
  7. 劇情大綱或演出流程。
  8. 舞台走位、道具及場景說明。
  9. 服裝與道具製作來源。
  10. 比賽使用音檔連結。
  11. 至少 30 秒以上之排練或演出示意影片。

初選 Cos 不需要當天比賽的角色。可提供團隊成員過去曾 Cosplay 過的角色照片,供主辦單位確認造型經驗與整體呈現。決賽角色、參賽人員、服裝、道具及演出內容仍須於報名資料中如實填寫。

影片不必為完整正式演出,但須能協助主辦單位判斷演出形式、主要角色、走位、團隊配合及道具使用方式。

報名資料、照片、影片或音檔連結如無法正常開啟,視同資料不完整。

如有冒名參賽、盜用照片或影片、偽造資料或提供不實資訊,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報名、入選及得獎資格。

報名不代表通過初選。主辦單位得依報名組數、舞台時間及活動安排決定錄取名額,並保留提前截止報名之權利。

七、參賽成員異動

通過初選後,如因個人因素須更換參賽成員,原則上無須重新初選,但須於主辦單位公告期限前,以電子郵件通知更新後的成員姓名及演出角色。

成員異動須符合:

  1. 不得超過原報名人數及 12 人上限。
  2. 不得大幅更改演出主題、內容或組別性質。
  3. 不得增加未申報之大型道具、特殊設備或危險動作。
  4. 更換後成員須同意本規章及肖像使用規定。
  5. 隊伍須自行確認更換後仍能完成演出。

比賽當日如有成員臨時無法到場,隊伍可自行減少人數演出,但不得臨時增加未通知之人員登台。

不得以換人、排練不足或配合失誤為由要求調整出場順序或重新演出。

八、音檔、麥克風與現場設備

1. 音檔規定

每組僅限提供 一份主要音檔。如演出使用多首歌曲、台詞、對話或音效,須事先剪輯為一段連續音檔。

音檔規定如下:

  1. 長度須配合整體演出時間,並預留道具設置、登場、謝幕及撤場時間,使總計時不超過 8 分鐘。
  2. 建議使用 MP3 格式。
  3. 須事先完成剪輯,音質清楚且音量適中。
  4. 前後不得保留過長空白。
  5. 檔案連結須可正常開啟及下載。
  6. 不得含有不適合全年齡觀眾之內容。

報名截止後原則上不接受更換、補交或重新剪輯音檔。

因特殊原因須更換音檔者,應事先來信並取得主辦單位同意;經同意更換者,依「十一、扣分規範」處理。

比賽當日不接受臨時更換音檔。

主辦單位不提供現場臨時剪輯、下載或轉檔服務。

2. 手持麥克風

主辦單位原則上可提供每組最多 1 支手持麥克風,供現場台詞、角色互動、喊招、旁白或歌唱使用。

所有參賽隊伍適用相同設備規格,不需個別申請使用理由。

主辦單位不提供:

  • 第 2 支以上手持麥克風
  • 頭戴式或領夾式麥克風
  • 麥克風架
  • 譜架或樂器架
  • 樂器收音設備
  • 音源線材及轉接頭
  • 個別監聽設備
  • 特殊混音、回音、音色或音量效果設定

手持麥克風僅提供基本擴音功能。參賽者須自行掌握麥克風距離、音量及使用方式。

因參賽者操作不當而影響演出效果者,原則上不得要求重新演出。

麥克風須於上台前依工作人員指示領取,並於演出結束後立即歸還。

如台詞、歌曲或旁白為重要內容,仍建議事先製作於音檔中。

3. 現場演奏及自備設備

如演出包含現場樂器演奏或其他需要擴音之內容,參賽者須自行準備音箱、效果器及相關設備。

自備設備不得連接或更動大會音響系統,且須:

  1. 於報名資料中事先說明。
  2. 由參賽隊伍自行搬運及操作。
  3. 於演出時間內完成設置及撤場。
  4. 不影響場地供電及安全。
  5. 不妨礙其他參賽者或後續流程。

九、評分項目

比賽總分為 100 分。

演出完成度與技巧
25%
  • 演技、舞蹈、歌唱、武打或其他表演技巧
  • 表演穩定度
  • 動作及台詞熟練程度
  • 演出內容完整性
  • 臨場狀況處理
內容編排與創意
25%
  • 演出主題及構想
  • 劇情、舞蹈或動作編排
  • 名場面及作品元素運用
  • 創意表現
  • 內容記憶點
  • 原創或改編內容完整度
角色詮釋與舞台魅力
20%
  • 角色神態及個性
  • 肢體動作及角色語氣
  • 角色關係及互動
  • 舞台自信與感染力
  • 作品及角色辨識度
團隊合作與節奏掌控
15%
  • 團隊默契
  • 走位及場面調度
  • 台詞、動作及音樂銜接
  • 演出節奏
  • 場景與道具轉換
  • 時間掌控

單人參賽者依個人演出銜接、節奏、走位及掌控能力評分。

服裝、道具與演出整合
15%
  • 服裝、妝髮及角色造型
  • 道具與場景完成度
  • 造型是否符合演出主題
  • 道具是否實際運用
  • 服裝、道具、音樂及劇情整合效果

十、比賽獎項

各獎項原則上各選出 1 組,每個獎項獎金皆為 NT$10,000

最佳整體演出獎

獎金 NT$10,000

表揚在表演技巧、角色詮釋、內容編排、舞台調度及整體完成度方面表現最全面之隊伍。

最佳創意編排獎

獎金 NT$10,000

表揚在劇情構想、作品改編、舞蹈設計、角色運用或舞台呈現方面最具創意之隊伍。

最佳團隊演繹獎

獎金 NT$10,000

表揚在角色互動、團隊默契、走位及舞台合作方面表現最突出之隊伍。

單人參賽者仍具備其他獎項之競爭資格,但「最佳團隊演繹獎」原則上以 2 人以上隊伍為評選對象。

如當屆作品未達獎項評選標準,評審得決議部分獎項從缺。

十一、扣分規範

為維持比賽公平、活動流程及現場安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辦單位得扣除總平均分數 5 分:

  1. 報名截止後更換音檔,並經主辦單位同意者。
  2. 演出時間未滿 2 分鐘者。
  3. 演出結束後未立即撤除道具、場景、設備或散落物,影響後續流程者。
  4. 報到、彩排或比賽期間未依工作人員指示,影響流程但尚未達取消資格程度者。
  5. 正式使用之服裝、道具、內容或人數與報名資料明顯不符,並影響安全或初選判定者。
  6. 未能於規定時間內完成設置或撤場者。
  7. 臨時增加未列入名單之演出或協助人員者。
  8. 使用未事先申報之大型道具、特殊設備或自備擴音設備者。
  9. 未依主辦單位要求修改或停止具有疑慮之內容者。

演出時間超過 8 分鐘者,每超過 10 秒扣總平均分數 1 分;未滿 10 秒亦以 10 秒計算。

演出超過 9 分鐘或明顯影響後續流程者,主辦單位得停止音檔並要求立即結束。

未能於演出結束後迅速完成撤場者,得依實際延誤情況另行扣分;如同時符合其他扣分事由,得累計扣分。

違規情節嚴重、反覆發生,或造成安全疑慮、場地損害及他人權益受損者,主辦單位得加重扣分、停止演出、取消參賽資格或取消得獎資格。

十二、出場順序、報到與彩排

通過初選者之出場順序由主辦單位抽籤或統一安排,不得自行指定或任意更換。

如同一參賽者同時報名【個人組】或參加其他活動,須自行確認報到、彩排、換裝、演出及集合時間是否充足。主辦單位不保證能因個人行程調整出場順序。

通過初選者須於指定時間完成報到,逾時視同棄權。

經工作人員唱名三次仍未進入預備區或未出場者,視同棄權。

彩排是否開放及時間安排,以主辦單位後續公告為準。

彩排可能僅提供:

  • 音檔確認
  • 麥克風測試
  • 主要走位
  • 道具位置
  • 上下台方式
  • 關鍵段落測試

主辦單位不保證每組皆能完整彩排。

十三、造型與演出內容規範

本活動於公共場域舉行,服裝、動作、劇情、台詞、音效及演出內容須適合全年齡觀眾。

不得包含

  • 過度裸露或明顯性暗示
  • 猥褻或模擬性行為
  • 過度暴力、血腥或令人不適之內容
  • 仇恨、歧視、騷擾或侮辱性內容
  • 政治或宗教宣傳
  • 鼓勵違法、危險或自傷之內容
  • 違反法律、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內容

主辦單位得要求參賽者刪除、遮蔽、修改或取消不適當內容。

十四、舞台、道具與設備規範

舞台面積約為寬 5.5 公尺、深 3.6 公尺。參賽隊伍須自行評估走位、動作、道具及場景配置範圍。

所有道具、場景及自備設備均須由參賽隊伍自行準備、保管、搬運、設置及撤除。

道具須:

  • 可自行搬運及操作
  • 可於演出時間內完成設置及撤場
  • 不會損壞舞台及公共設施
  • 不會造成地面濕滑或留下散落物
  • 不會危及演出者、觀眾及工作人員
  • 已於報名資料中說明

禁止使用

  1. 真槍、真刀或法律禁止攜帶之物品。
  2. 具有發射、爆裂、燃燒、噴射或電擊功能之裝置。
  3. 火焰、火花、爆破、瓦斯、噴劑、乾冰或煙霧。
  4. 水、飲料、油類或其他液體。
  5. 粉末、泡沫、顏料、亮片、紙花、彩帶或碎紙。
  6. 彩帶砲、拉炮、鞭炮或其他爆裂物。
  7. 尖銳、過重、易碎或可能造成他人受傷之道具。
  8. 玻璃、陶瓷或其他容易破裂之材質。
  9. 向觀眾席、舞台外或高空拋擲任何物品。
  10. 未經許可離開舞台範圍或進入觀眾區演出。
  11. 攀爬、踩踏、懸吊或拉扯舞台及場地設備。
  12. 未經同意使用額外供電、特殊音響、燈光、吊掛或機械設備。
  13. 空拍機、遙控飛行器或可能失控之移動裝置。
  14. 其他具有安全、清潔或流程疑慮之物品及行為。

武器類道具須使用安全材質,尖端及邊緣須妥善處理。

武打、殺陣或戰鬥動作須事先排練並控制範圍、速度及力道,不得進行真正擊打或可能造成傷害之危險動作。

十五、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辦單位得立即停止演出,並取消參賽、入選或得獎資格:

  1. 冒名參賽、偽造資料或盜用他人作品。
  2. 臨時增加未報名人員,經勸阻仍不配合。
  3. 使用危險物品或拒絕安全檢查。
  4. 嚴重違反工作人員指示或擾亂活動秩序。
  5. 故意影響其他參賽者。
  6. 以不正當方式影響評審或比賽結果。
  7. 造成他人受傷、設備損壞或重大安全疑慮。
  8. 演出內容明顯違反法律或全年齡活動規範。
  9. 正式內容、人數或道具與報名資料嚴重不符。
  10. 未經同意進入音控區或其他非開放區域。
  11. 其他經主辦單位認定情節重大之違規行為。

十六、其他注意事項

  1. 因個人服裝、道具、設備或音檔問題無法完成演出者,原則上不得要求重新演出。
  2. 正式演出開始後,除大會設備發生明確故障外,不因失誤、忘詞、跌倒、音檔製作錯誤、麥克風操作或道具故障而重新演出。
  3. 如發生大會設備異常,是否重新演出由主辦單位判定。
  4. 參賽者應自行保管服裝、道具、設備及個人物品。
  5. 比賽結果由評審依現場表現綜合評定。
  6. 如遇天災、場地限制、政府規定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主辦單位得調整、延期或取消活動。
  7. 規章未載明之情況,由主辦單位依公平、安全及活動順利進行之原則處理。

攝影及肖像使用

活動期間將進行攝影、錄影、直播或其他媒體紀錄。

參賽者報名即視為同意主辦單位將活動當日拍攝之照片及影像,使用於活動宣傳、成果紀錄、新聞發布、官方網站、社群平台及未來相關活動宣傳,主辦單位不另行支付肖像使用費或其他報酬。

團隊主要聯絡人應確認所有成員均已知悉並同意本項規定。

未滿 18 歲之參賽者,須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後報名。

比賽相關問題請來信

ws@acgncc.com

來信時請註明:團隊名稱、主要聯絡人、報名組別、角色或作品名稱及詢問事項。

表演組報名表

請於下方填寫報名資料。

    2026夏戀高捷角色扮演大賽【表演組】
    1. 舞蹈音樂短劇其他(請自行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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